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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销售假壮阳药,罚!
2023-11-21 14:00:00  来源:常州晚报2023.11.5四版  作者:王晴

  从“令人羞耻的难言之隐”变成“可被改善与治疗的疾病”,小蓝丸(“伟哥”)在中国上市后,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在利润驱使下,有不法分子用淀粉配上西地那非,做成假壮阳药公然销售,致数百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近日,常州市检察院诉陈冬锋、石顺康、裴云、仁心医院(涉案人物、单位均为化名)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二审终审判决,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三人和仁心医院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在各自销售金额基础上,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68万余元。

  小作坊加工售卖假壮阳药

  43岁的陕西人陈冬锋以“康一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名,对外销售各类假保健品。2017年9月,他从朋友那得知销售“海马雄肽”胶囊利润可观,决定自己加工灌装售卖。“这类药主要用于男性壮阳,因为祖上学的是中医,自己又学过化工知识,对药理有一点了解”。陈冬锋对药店售卖的“伟哥”进行研究后,发现主要成分就是西地那非,便采购了西地那非原料,勾兑上淀粉加工成胶囊进行售卖。

  为了让假壮阳药看上去更逼真,陈冬锋假冒“海马雄肽”保健品包装盒,在包装盒上印有“缓解性衰老”“增强性动力”等字样,还仿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正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增强可信度。一盒“海马雄肽”保健品内装有10小盒,一小盒内灌装6粒胶囊,零售价高达400元。陈冬锋通过网络微商联系,先后14次将“海马雄肽”等假保健品销售给淘宝商裴云、常州某药房职工石顺康等人,非法获利8万余元。

  2019年3月,因消费者服用假壮阳药后身体出现不适,至公安机关报案,陈冬锋生产、销售假壮阳药案发。经检测,“海马雄肽”胶囊里面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内添加的药品成分西地那非。

  2019年11月7日,陈冬锋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线上线下公然销售假“壮阳药”

  成本不到两元的假胶囊,经过包装、虚假宣传后,摇身一变,竟成了网上商城、药房、医院货架上趋之如骛的“壮阳神药”。

  31岁的女店主裴云经营一家淘宝店,注意到陕西西安康一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卖有“强肾壮阳”功能的“海马雄肽”胶囊,觉得这类保健品“销路很好,有利可图”,未核实该保健品真伪,便以每盒150元的批发价买入,并以300元的价格售出,同时,她还在产品宣传图片上添油加醋地写上“强肾壮阳告别短暂”“提高性生活质量”等字样,吸引顾客。直至案发,她销售“海马雄肽”等假保健品价值19万元,其中一大部分销往常州仁心医院。

  石顺康在常州经营一家药店,发现其他药房销售保健品,生意红火,便决定经营壮阳抗疲劳类的保健品打开市场。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石顺康在网上找到康一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实其公司“海马雄肽”等保健品信息真伪,便购入8箱“海马雄肽”等假保健品,以3倍进价卖出。直至案发,石顺康销售“海马雄肽”等假保健品27万元。

  不仅淘宝店主、药房老板销售假保健品,民营医院仁心医院的男科医生关大海以及药房主管朱美(涉案人物均为化名)也参与销售假壮阳药,甚至被吊销了行医执照,丢了饭碗。2017年10月,关大海在治疗过程中获悉网上有卖壮阳功能的“海马雄肽”胶囊,价格比“伟哥”便宜的多,明知其不是药品,仍推荐给医院采购,并以3倍采购价卖给患者服用。药房主管朱美怠于履行核对医生处方职责,明知“海马雄肽”胶囊来路不明,仍然卖给患者。2019年12月12日,关大海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朱美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四被告被追责,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

  生产者、医生虽然被刑事追责,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常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张利国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在检察机关发出公告后,没有法定组织或机关提起诉讼的前提下,检察机关有必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哪些主体需要民事追责?在什么责任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金如何计算?这些问题摆在了张利国的面前。

  刑事责任方面,生产者陈冬锋和医院医生、药房主管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民营医院也接受了行政处罚。但是网上经销商和药房老板因为主观故意不明,未达到刑事追责条件,未受任何惩戒。这些主体是否都应纳入民事公益诉讼追责范围内?张利国认为,生产者陈冬锋、药房老板石顺康、网上经销商裴云和仁心医院均为本案经营者,他们四者非法生产、违法销售行为相互结合,共同实施了对消费者的欺诈销售行为,理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尤其是仁心医院作为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医疗机构,不应当购入保健食品进行销售,同时作为医疗机构,从网上购入“海马雄肽”保健品,将其作为药品出售给患者,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价款的3倍承担惩罚金赔偿责任。

  被告范围认定后,就是复杂的计算四被告各自销售金额过程,张利国翻阅刑事卷宗材料,从海量销售数据中以表格形式逐一厘清四被告在本案中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共计50余万元。对服用“海马雄肽”胶囊10余位消费者进行了询问,证实了服用假壮阳药后不同程度出现了头晕、眼睛充血等不良反应,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了实际损害。

  “我们还请专家出具了专业意见,在医学治疗上,西地那非服用有严格控制,必须按照正确的剂量。如果大剂量服用,可能会导致面部水肿、偏头痛、肝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甚至会导致心肌梗死、突发心脏病等严重情况。因此,西地那非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保健品中添加的物质,四被告行为已严重危害不特定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张利国表示。

  2022年11月9日,常州市检察院对陈冬锋、石顺康、裴云、仁心医院保健品欺诈案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检察机关诉求全部获得了法院支持。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