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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网店,上架“全国档案查询”的产品链接
2024-02-26 14:31:00  来源:常州晚报2024.2.18四版  作者:蒋丽娇

  近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对一家提供全国档案查询服务的网店进行调查,确认该店存在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系列侦查结束后,案件移送天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天宁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侯某、李某、王某、袁某四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侯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袁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公民信息交易链如何形成?

  2021年5月开始,侯某通过经营网店,上架“全国档案查询”的产品链接,做起了出售公民信息的生意。当有顾客提出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后,侯某就让其添加自己的企业微信号进行后续沟通。

  李某曾因购买油卡遭遇诈骗,但被骗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为了追回自己的损失,李某想到了用诈骗分子的电话来锁定号码所有人的办法,他在网上搜索代查公民个人信息的途径时找到了侯某的网店,通过与侯某交易,成功获得电话号码使用者的详细信息。

  由于侯某提供的信息非常详尽,李某在完成这次交易后也打起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赚钱的主意。2022年6月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等有顾客找上他后,他就向侯某购买相关信息,再加价出售给顾客。

  李某的诸多客户中也存在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二道贩子”王某。也是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广告,王某招揽到自己的顾客,然后联系李某购买信息。李某从侯某处购买信息,加价出售给王某,王某再加价出售给顾客。三人形成稳定的公民个人信息交易链。

  作为这一交易链的源头,侯某到案后交代自己的信息也是从上线处购买,根据侯某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已针对信息来源另案侦查。

  谁在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侯某等人交代,大部分来找他们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顾客,都是调查丈夫外遇的已婚女性,或是调查男友婚姻、征信等状况的未婚女性,购买的信息包含基本的公民身份信息、婚姻信息、轨迹及定位、开房记录与同住人员信息等。

  本案中为侯某的网店担任客服的袁某就曾是侯某的顾客。因对自己的男友起疑,袁某找到侯某的网店,向侯某购买了自己男友的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侯某发回的信息印证了袁某的猜测,男友果然已经结婚,确认真相的袁某果断与男友分手。

  这件事之后,袁某与侯某一直保持联络。2022年8月,侯某询问袁某是否愿意担任他网店的客服,两人商议后,袁某以100元一天的薪资开始客服工作,工作内容就是为侯某引流。在淘宝店内与顾客沟通,明确顾客的信息购买需求后,袁某就会先用自己的微信添加顾客,然后把侯某的企业微信推给顾客,由侯某完成后续交易。

  锁定转账记录,依法惩处犯罪团伙

  因侯某与上线通过具有浏览后自动销毁信息记录功能的软件联络,检察机关在审查时难以直接获取相关证据。承办检察官戎境莲介绍:“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锁定了几人的微信转账记录。他们以200~10000元不等价格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通过这类高额转账的次数,明确了几人出售信息的数量。”

  经检察机关审查确定,截至四人案发被捕,侯某累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50余条,获利607857元;李某加价转售获利35850元;王某加价转售获利34550元;袁某担任侯某网店店铺客服,获利10100元。

  天宁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四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做出如上判决。李某在本案判决前,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案发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本案判决时,李某正值缓刑期内,天宁区法院依法撤销其缓刑,两罪并罚。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