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天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入户盗窃案件,案件看似普通,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盗龄”已有10年之久,专门瞅准防范不足的家庭,伺机进行入户盗窃。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依据李某的供述,整理出一份防盗指南。
2023年4月,李某来到常州市,在某小区入户盗窃,窃得房内现金数千元以及翡翠戒指、项链、吊坠、耳环、金珠等物;数日后李某又窜至无锡市某小区,采用同样的手段入室盗窃,窃得现金及戒指、金项链、金珠吊坠等物,两次盗窃价值合计人民币14500余元。后李某被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六千元。
经查询李某前科劣迹,发现其自2012年至2023年期间,多次在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等地因盗窃犯罪被判刑,其间时间竟达10余年。
据“专业大盗”李某交代,他多年来流窜作案,已经具备了“专业”水平,而谈到如何反盗,其也根据自身的盗窃行为提供了两点防范心得。
其一,李某作案时通常都会选择没装监控的房子,对于老旧小区或安保力量薄弱的小区,住户可以在入户门口加装监控,能起到有效的震慑效果。在家中无人时段,尤其是夜间短期出行时段,一定要开启监控。
其二,李某作案前会通过敲门来确认家中是否有人,以此选定作案对象。如若白天有陌生人鬼鬼祟祟敲门,住户也要提高警惕。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入户盗窃相对普通盗窃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险性,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还侵害了其家庭安宁,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近年出现不少盗窃惯犯高明的作案手段,广大人民群众防不胜防,对于该类入户盗窃案件,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与此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防盗不能仅仅依赖物业,平日里就应做好自家的防盗工作:
一是及时更换老式门锁,安装质量信得过的防盗门、防盗窗、监控设施等加强防范。
二是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折和银行卡不要与身份证、户口本放在一起。
三是在家时反锁房门,夜间休息时关闭窗户,出门时随手关门、关窗,消除隐患。
四是短时间外出时,通过房间留盏灯、晾衣机晾衣等方式,造成家中有人的假象。
五是及时清除门上的小广告。部分嫌疑人通过插贴小广告的形式“踩点”,由此判断家中是否有人,选择下手时机,如发现门上插贴了小广告时应及时清除。
六是发现入户盗窃后,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现场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