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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房价上涨觉吃亏, 反复骚扰买主被判刑
2019-11-12 14:34:00  来源:常州晚报2019.11.10城事检察在线  作者: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房子卖出后又觉得价格吃了亏,艾某先是拒绝过户,又是向买主索要补偿,在法院依法判决后竟又多次对该住房进行打砸破坏,最终触犯刑法被判刑。

  2016年10月,艾某将自己位于新北区新桥镇的一套房子,通过中介出售给了牛某夫妇,由于房屋是拆迁安置房,尚不具备领取产权证的条件,双方约定,由牛某先支付一部分房款,剩余5万在办理产权过户后一次性付清,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当天,牛某便向艾某支付了30万元,两个月后又支付了13.8万元,并结清了水电等费用,将房子简单装修后即对外出租。

  但也就是在等待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房价也在不断地上涨,甚至翻了番,艾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向牛某提出还要补偿30万,否则就不办理过户。但这一要求被牛某拒绝,纠纷在民警的调解下仍然没有解决,最终闹上了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要求艾某继续履行过户义务,并承担部分违约赔偿。

  本以为事情终告结束,没想到麻烦事源源不断。对判决情况不满的艾某多次前往该住房进行破坏,先后4次用榔头、老虎钳砸毁防盗门、门锁、监控探头,忍无可忍的牛某报了警。

  艾某的行为非但没能使他获得想要的补偿,反而让自己面临法律的惩处。近日,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北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