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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气上路 “以牙”抗法被处拘役
2019-12-03 14:09: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经开区检察院 孔维娜

  “我不接受你的处罚!我保险都交的,把证还给我!”一名女子边喊边上前抢夺交警手中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警口头警告两次后将该女子控制,可女子仍不停挣扎,在其右手挣脱控制后,拉住交警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这一幕发生在今年5月7日上午。

  当时,正在武进区横林镇迎宾路和江南路十字路口执勤的交警江某发现司机张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前挡玻璃上未张贴交强险标志,就上前请张某出示证件并靠边停车,并现场对其开具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单。张某觉得自己保险都交了,只是没贴标志,拒不接受交警的处罚,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事后,张某到了派出所才冷静下来,她交代说自己当天早上到公司后发现钥匙没带,便返回家中寻找,翻了一圈还是没找到,情绪就比较焦躁。遇到交警检查时,自己正在第二次去公司的路上,一听要被处罚就情绪失控了。为了逃避处罚,情急之下咬伤了警察。经鉴定,交警江某右手手背伤势构成轻微伤。

  2019年8月,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近日,常州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处拘役三个月。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张某因为琐事导致情绪失控,做出了暴力抗法的错误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广大司机在日常驾驶过程中应注意调控自身情绪,谨防“怒驾”恶果。

  另外,虽然北京等地已经采用交强险电子保单并取消在汽车前窗张贴交强险标志,但江苏尚未实行,江苏车主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