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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21 15:57: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8日在常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葛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依法打击危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类犯罪,提起公诉走私、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66人。围绕市委关于创新驱动战略的部署,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27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牵头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成立常州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巡回检察机制。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活动,召开问需于企、服务发展座谈会,出台《关于服务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执法方式,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服务保障民生改善。确立民生检察深化年工作主题,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向社会公开检察为民十项承诺,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落实到位。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出售病死猪肉、制售地沟油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从快批捕27人、起诉30,立案查处其背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15人。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矿产资源、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460人。建设检察为民中心,形成集“12309”民生服务热线、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律师接待、远程视频接访、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公开等10项功能于一体的服务群众新平台。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220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心理、法律和经济救助,发放救助金41.1万元。我市民生检察工作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参阅件》刊载。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公益保护,推进常州市环境公益保护联动执法中心实战化运行。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规定(试行)》,明确环境保护执法联动相应程序和等级,构建环境污染案件行政、民事、刑事处理三级响应机制。2013年,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犯罪嫌疑人23人,立案查办矿产资源监管领域职务犯罪1717人,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20134月,省政府在常州召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推进会,在全省推广常州模式。

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着力推进平安常州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严把事实证据,严守程序规范,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808人, 提起公诉6295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以及黄赌毒等犯罪,提起公诉4263人。依法起诉了以陈志相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依法实行轻缓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325人,决定不起诉180人。

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制定《关于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或激化矛盾的案件开展风险研判。强化矛盾纠纷的和解调处,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情形的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和解以及涉检信访息诉和解,促成和解845件,努力把执法办案过程变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强化信访积案的排查化解,通过挂牌督办、检察长包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重信重访和涉检信访积案23件。加强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全市两级检察院建成4个全国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常检新航项目,建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借助社会资源开展青少年心理矫治、公益救助、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实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专业化和维权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平等保护涉罪外来人员诉讼权利,联合社会力量开展观护矫正工作,设立天宁新希望、武进金球驿站22个观护矫正工作站,接纳符合条件的涉罪外来人员309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2417名矫正对象的矫正活动进行监督,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加强矿山监管整治、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生猪屠宰检疫管理等专题报告28份,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2次。

    三、严格执法惩防并举,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切实强化惩防腐败职责使命。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明确工作定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进一步坚定敢办案、办好案的职业信心和勇气。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侦防内部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全市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5次。完善执法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和选择性执法等行为的发生,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效。2013年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率同比上升2.9%,有罪判决率为100%

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突出查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09116人,大案率为100%,其中科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7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 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800 余万元。依法查办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夏国强、中华曙猿遗迹保护区管理处原主任钱和金等处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案情沟通和协作处理机制,着力解决制约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瓶颈问题,立案查办2944人,人数同比上升12.9%。其中重特大案件2641人,科级干部1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工作,完善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年度职务犯罪惩防报告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69份,促进有关行业加强内部廉政管理。联合市纪委开展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青韵雅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0余项重大工程中开展专项预防。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全年提供查询9700余次。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和廉政教育,建成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组建法制宣讲团,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360余次。

四、强化监督坚守底线,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常州建设。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侦查监督方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38人、漏诉59人。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提出抗诉18件。在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33件,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2件。在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依法对监管场所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6896人进行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152 人提出否定意见,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 11 份、检察建议 22 份。

改进监督薄弱环节。针对公共利益、国有集体资产遭受损害的情况,深入推进民事督促起诉,办理重大环境污染、集体土地出租等领域的民事支持督促起诉21,协助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针对虚假民事诉讼问题,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全市打击虚假诉讼联席会议,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办理虚假诉讼案件77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117人,移送法院追究民事责任31件。针对行政执法监督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7件。

坚持监督配合并重。切实抓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诉讼监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联合法院、公安出台规范性文件15份,建立完善重大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案移送、非法证据排除、侦查人员出庭等机制,形成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合力。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建立法检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开展座谈并出台意见,积极构建检察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建立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加强互相配合制约,共同维护法治尊严和司法权威。

五、锤炼队伍夯实根基,着力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

突出抓好自身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深化作风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改进作风八方面意见,制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等32条具体措施。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多层面倾听意见机制,开展走基层、访一线干警议政谋发展活动,征集意见建议72条。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八条禁令,以刚性的纪律给每个干警戴上紧箍咒,使讲规矩、重规范、守纪律的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开展能力兴检工程,深化检察职业导师教官制,加快青年干警培养,开展领导干部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七大培训,组织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等各类练兵竞赛314场,有20人次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探索建立非法律类专业人才辅助办案制度,聘任13名专业(非法律)人才,为检察专业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深化监督机制建设。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依托信息化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全年监管各类案件 7753件,开展涉案款物管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落实、举报线索规范处理等专项检查20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突出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等重要岗位和案件终结性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邀请视察工作、参与执法检查、通报检察工作等多种方式,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健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制度,推进检察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面向基层群众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建设,开展中吴网网友走进检察院活动,先后组织1200余名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引导基层检察院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等关系,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勇探索求发展,形成全面发展、群体争先的良好局面。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部门对口帮促等制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新北区检察院、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坚持向科技要检力,制定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搭建数字化视讯综合应用、电子政务管理、诉讼监督等平台,有效服务办公办案。

各位代表,2013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综合绩效考核中再次名列前茅,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第五次到常州视察调研,对我市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加强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职务犯罪惩防、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队伍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骨干人才缺乏,科学化管理水平不高。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检察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完全适应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常州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全力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市委、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始终围绕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核心,紧紧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契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新的起点上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常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服务发展首要任务,更加自觉地在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全面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服务全市“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保障举措。突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法律保护,依法有力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出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各类犯罪,加大对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美丽宜居家园建设。

二、牢牢把握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更加有力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部署开展民生检察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等问题,扎实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打击,促进从源头上保障和改善民生。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妥善处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检察为民中心”平台建设,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贴近群众开展检察工作。

    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工作主题,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切实推进平安常州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加强对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发挥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平台作用,促进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全面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体制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正确方向,更加务实地推动创新创优发展

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循序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强化节点控制和内部监督制约,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信息化保障。大力推行检务公开,树立平等、开放、自信的理念,探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稳妥推进基层院机构设置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点的作用,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五、牢牢把握公正司法目标追求,更加坚定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检风。遵循检察工作司法属性,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检察官职业准入、职业培训、分类管理等制度,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引导检察人员牢固确立正确的法律信仰和价值取向,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从严治检的长效机制,突出领导班子建设,以自身过硬的作风,引领全市检察干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创新实干,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开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新局面、谱写中国梦的常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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