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13日
“关于对净化法制环境,依法公正服务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市检察院会办意见如下:
涉企类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破坏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为维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服务非公企业经济发展。认真落实高检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司法方式方法和司法办案时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2、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增强打击犯罪合力。注重加强与辖区内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侦查、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打击犯罪合力,切实维护企业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事前主动监督,排查防范风险企业。进一步完善预警保障制度,实现从“事后监督”到“事先预防”的观念转变。加强和街道、社区的联系、合作,对企业劳资关系运行情况进行预警预测和风险评估,将企业内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签发人:葛志军
经办人:祝育青
联系电话:85336235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