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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院2018年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11-12 13:58: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检察院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86.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1.47%;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63万元,年初预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37.57%。比上年决算增加2.63万元,原因为上年未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按人数定额下达,而本单位严格按实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出境办案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2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30.8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83万元,原因为上年未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年初预算未下达,作为当年专项资金下达。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9.3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89.5%,比上年决算减少2.42万元,降幅5.79%,原因是车辆保有量减少3辆,干警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增多,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同时我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车辆运行成本的控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按车辆数定额下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而本单位严格按实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本院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未有外事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年初预算未下达。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3.81万元,完成预算的40.52%,比上年决算减少2.99万元,降幅17.91%,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按人数定额下达公务接待费,而本单位严格按实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1694人次。主要为接待外地检察机关来院考察调研团组。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0.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8.85万元,完成预算的30.21%,比上年决算减少 0.25万元,降幅1.1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尽量安排在单位内部召开,严格控制会议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按人数定额下达会议费,而本单位严格按实支出。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4个,参加会议1934人次。主要为召开省市条线业务会议、业务调研会议及专案研讨会议等。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8.8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3.29万元,完成预算的66.63%,比上年决算减少1.57万元,降幅3.12%,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按人数定额下达培训费,而本单位严格按实支出。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4个,组织培训1079人次。主要为各条线业务培训、党校培训、国家检察官学院轮训及各类按审批流程组织的外出培训。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