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院如何收集整理档案资料
2018-01-23 14:41: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派出检察院是检察机关的一个特殊机构,而档案不仅是派出院发展变迁的直接见证, 而且也是派出院独特文化的真实纪录,因此,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常州市天目湖地区检察院是常州市检察院的派出院,档案资料收集有三个难点:更名相对频繁。该院前身是1985年4月成立的“常州市社渚地区人民检察院”和“常州市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1990年6月两院合并,成立了“江苏省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12月,经高检院批准更名为“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2011年7月,又经高检院批准更名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多次院名更替,档案收集过程难度不言而喻。人员调动较多。虽然该院现在编23人,但截至2015年底,因工作调动进出该院的检察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已经有七十人次以上,这也对档案收集带来难度。办公地点分散。该院本部在溧阳市区,所辖的江苏省溧阳监狱、常州监狱、新康监狱等三个监狱,分处溧阳市南北两端。

  近年来,院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资料收集工作得到了离休老领导的大力支持,有些老干部在很短时间里,就送来各个时期的办公、办案用品、奖状奖牌等实物。同时,在整理库存资料时,认真做到“三留三不留”,“三留”是指真实的留、历史的留、孤本的留,“三不留”是指错误的不留、重复的不留、无用的不留。现院档案室形成各类档案合计2280卷8076件。

  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该院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档案综合利用价值。针对各业务部门对档案工作要求,在案件查询、案件上诉、申诉、信访等方面,为全院工作提供了有力信息支持。先后投资十余万元改造院史陈列室,总面积达60多平方米,生动翔实地记录了建院以来该院走过的光辉岁月。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