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彭剑锋)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禁毒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进入新时代,面对打击毒品犯罪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常州检察机关坚持厉行禁毒方针,对毒品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势,依托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包括新型毒品犯罪在内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坚持惩防并举,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进诉源治理,取得积极效果。
一、严格依法办案,全面打击毒品刑事犯罪。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毒品案件36件54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毒品案件71件112人,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54件91人,非法持有毒品2件4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7件7人,容留他人吸毒7件7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1件3人。办案中,常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证据为中心,严守案件证据标准,通过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多种形式保障毒品案件高质效办理。如常州市院在办理谢某某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积极提前介入引导海关全面收集证据,最终全面准确认定了被告人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大宗毒品犯罪、源头性毒品犯罪、新型毒品以及毒品累犯、再犯。如武进区院成功办理了海关总署挂牌管理的孙某某等人运输毒品案,溧阳市院对一起涉案新型毒品超过40公斤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和一起涉案制毒物品达1736.16kg的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天宁区院办理的彭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二、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毒品犯罪诉源治理。常州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发送检察建议、提醒函等多种方式,帮助行业监管堵漏建制,将“治未病”融入重罪检察履职全过程。2022年,常州市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强制隔离戒毒毒品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着力解决涉毒人员外流脱管、漏管问题,坚决遏制毒情外溢和蔓延。金坛区院在办理两起新型毒品案件时,发现辖区医疗系统在精麻药品的管控和医生处分权的管理上存在较大漏洞,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了精麻药品管控的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精麻药物处方流程、监管流程,实现精麻药品的源头管控。溧阳市院、钟楼区院结合办案中发现利用快递寄递毒品问题,分别向职能部门、快递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和检察提醒函,推动解决寄递毒品案件中发现的监管漏洞。
三、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禁毒普法宣传。针对当前寄递领域毒品等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常州检察机关注重以党建为引领,一体推进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和禁毒普法。常州市院、新北区院联合公安机关、菜鸟集团关注寄递安全,设立“全国首个禁毒公益宣传驿站”,发放禁毒宣传图册和“七号检察建议”宣传材料,围绕提高拒毒防毒意识、强化寄递领域毒品管控开展了普法宣传。新北区院在全市首个寄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检察服务站,并通过检察开放日、党建品牌共建、法律知识培训等持续能动履职,为强化寄递行业毒品管控等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全流程法律服务。钟楼区院制作的七号检察建议普法情景剧《失控速递》,获得广泛好评。天宁区院、金坛区院、经开区院深入社区、景区、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摊、张贴宣传画册、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宣传禁毒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打击毒品犯罪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常州检察机关将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要素管控、渠道管控、人员管控,对毒品犯罪实行上下游、全链条、全覆盖打击。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聚焦诉源治理,及时总结分析案件背后的根源性、机制性、普遍性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为助力我市“532”战略发展,平安常州建设做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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