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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创新推出 “民事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
2020-04-15 09:44:00  来源:常州日报2020.4.14社会现场  作者:王晴

  本报讯 4月9日,一起由金坛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金坛法院判决的未成年人监护案件,正式开启了我市检察机关为共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而进行的创新举措——以“民事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为抓手,填补父母监护缺失的事实空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困境儿童是指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据市民政局2019年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在册登记的困境儿童共1992名。常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殷虹介绍,去年,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市民政局联动进行了常州市困境儿童信息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摸排了我市507名困境儿童,其中事实孤儿163名。

  “金坛区的这起案件是我们以民事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的首个判决案件,在全市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殷虹说,“我们的这项创新,面向的是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主要包含五大类,形式为四大主体提起诉讼、检察机关进行民事支持起诉。”

  据介绍,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刑期、戒毒期在6个月以上,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弃养(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在6个月以上)的儿童;父母双方弃养的儿童;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提起监护权变更的诉讼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包含有:未成年人其他的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朋好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社会上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据悉,金坛检察院经多年探索实践,已形成特色失依儿童救助机制,为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并进行慈善捐赠、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多年来救助失依儿童50余人,提供资金、心理、助学等帮扶200余次,向生活困难的失依儿童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在此次案件判决后,还将陆续进行深度推进。

  溧阳市检察院已摸排出溧阳436名困境儿童中有34名存在监护缺失情况,本月将对34名孩子的监护变更或监护权撤销民事支持起诉。

  (何嫄 王晴)

  编辑:王静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