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为我主持公道,明年儿子能正常考大学了!”近日,因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他人冒用身份而提起申诉的当事人胡某,接到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民已经提请抗诉的通知后,顿感如释重负。
2007年,胡某的同学刘某因身份证遗失又急于外出打工,想借胡某的一代身份证用,只因两人长相相似。胡某正好拿到二代身份证,又和刘某关系不错,就借了。当年12月刘某因盗窃被抓,谎称自己是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导致无辜的胡某有了犯罪前科。因胡某在家务农,一直没有发觉。直到2022年大儿子考上高中,家中经济压力变大,他和朋友去杭州打工时被民警例行询问才知道这一切,更因为刑事处罚会影响孩子高考而立马慌了。
2022年11月,胡某赶到新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自己被他人冒用身份的问题。刘民受理后,立即到法院调取案卷进行审查,并与胡某、刘某调查谈话,初步判断原判决中认定的被告人身份存在错误。当年12月,该院启动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程序,联系公安机关对胡某、刘某进行指纹采集鉴定比对,确认原案卷中被告人留存的指纹系刘某而非胡某。
今年6月,新北区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提出抗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刘民发现胡某父母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还有两个尚在上学的儿子,家庭经济困难,加上错误认定犯罪前科给胡某造成的不便,他主动帮胡某申请了司法救助。当胡某拿到1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后,握着刘民的手,再三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