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韩进(化名)醉酒驾车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而他的好友老覃(化名)也因作伪证试图为好友脱罪而被处罚。
本案发生于2022年6月2日晚九点多,市民郝先生在小区停车场被堵了半个多小时,他前方堵路的轿车反复试图倒入一个已经停放了车辆的车位,而后该车主又摇摇晃晃下车,确认是否碰撞到其他物体,随即上车将车辆停放进另一个车位。这种反常行为引起郝先生的注意,观察后他发现该车主面色潮红,眼神迷离,走路不稳,有酒驾嫌疑。五分钟后,郝先生停好车步行回家又路过此处,看到这名车主在驾驶室内睡着,而车辆并未熄火。此时,郝先生基本确定此人酒驾,立刻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韩进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和抽血送检。经检验,韩进血样中乙醇含量达醉酒驾驶标准,他也当场承认喝酒开车的行为。
2022年6月16日,韩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又否认了自身酒驾,辩称事发当晚自己确实和朋友老覃聚餐,但席间滴酒未沾。饭后他开车将老覃送回住处,两人又喝了会儿茶,自己才开车回家。韩进自称停好车后,他爬楼梯返回位于32楼的家中,喝了碗白酒,又从楼梯下楼返回车中,启动车辆后睡着。
面对如此不符合常理的说法,警方向证人老覃询问事发当天的情况,并多次提醒作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而老覃却始终坚称,两人在聚餐时,韩进确实“没有喝酒”。
为了还原事情真相,公安机关再次勘察现场。经调取现场监控和韩进车内的行车记录,办案人员确认,从聚餐结束到开车前往老覃住处再回到小区,一直是韩进本人驾驶,且在小区停车之后至民警达到现场这段时间内,车主未曾离开车辆。由此可以证明,韩进与老覃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证词”根本不成立。
2023年3月15日,案件移送至武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韩进、出示视频证据、多次进行教育并劝其认罪认罚,但他始终坚持不认罪。6月1日,武进区检察院对韩进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韩进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上,眼见再无转圜余地,韩进终于当庭认罪。检察官认为,韩进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9.6毫克/100毫升,如果认罪悔罪,则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从轻处罚。但韩进到案后,在铁证面前,虽检察官和辩护人多次劝导,他却始终否认犯罪事实,主观恶性较大,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因此,检察官建议对其判处实刑。经审理,法庭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韩进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案件相关证人老覃因作虚假证明,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