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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5次“霸王餐”被判1年10个月
2023-08-22 09:40:00  来源:常州晚报2023.8.13四版  作者:万黎 蒋丽娇

  张某完全没有想到,连吃5次“霸王餐”后,自己会被天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近日在庭审结束后,已经成了罪犯的张某涕泪交流,懊悔不已。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张某因为生活不顺,无心工作,靠向亲友借钱过日子。他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经常怨天尤人。而为了排遣胸中的苦闷,张某在2个月的时间内,先后5次跑到某KTV消费,借酒消愁。但到付款时,却以喝醉了、没有钱、下次再说等借口,拒绝买单。

  某KTV一直希望张某能主动付清费用,也多次与他交涉,但张某置若罔闻。某KTV于是报警。张某被抓后,因恶意消费2万余元,涉嫌寻衅滋事,经天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天宁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检察官表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像张某连续5次吃“霸王餐”的行为,就属于多次恶意消费,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经营秩序,且数额较大,可以认定为“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当然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