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检察“向日葵之家”关爱“失依儿童”
2018-01-23 13:5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冯 玉 李 莉 郎建强

   “爸爸,我好想你啊,我一定好好听奶奶的话,做个乖孩子。”7岁的小瑜如愿看到了爸爸,她撇着小嘴重复说着上述话语,在场的人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去年六一前夕,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向日葵护苗之家”检察官在走访失依儿童过程中发现,小瑜因父亲犯罪入狱后两年未见,对父亲无比思念,心中抑郁不安。检察官在得知该诉求后,积极联络小瑜父亲服刑的监狱,多次协调亲情会见事宜,最终促成小瑜到句容监狱探望父亲,让小瑜感受到了父爱的温暖。

  小瑜的身世很可怜。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2年前小瑜父亲因犯抢劫罪入狱服刑,金坛检察院“向日葵护苗之家”及时将小瑜纳入“向日葵护苗之家”的帮扶对象,并根据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期帮扶计划。

  检察官经多番征询意见、实地走访发现小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在世,只有一个姑妈愿意抚养她。检察官专门会见了小瑜爸爸,他同意由小瑜的姑妈抚养。检察官帮助小瑜爸爸快速办理了监护权委托手续,把小瑜从民政部门及时送到小瑜的姑妈家中,让她有了一个栖身之“家”。考虑到姑妈家经济也不宽裕,又为小瑜申请到5000元刑事特困救助金。

  2016年8月,到了入学年龄的小瑜因户籍问题不能上幼儿园,检察官依据该区《关于建立刑事案件失依儿童救助联动机制的试行意见》,协调公安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小瑜办理了户籍登记,又联合教育部门安排小瑜到其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幼儿园免费入学。

  2014年3月,金坛区检察院未检室成立“向日葵护苗之家”,专门负责失依儿童、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挽救等工作,并积极探索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依儿童救助机制。出台《失依儿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救助的范围、内容、措施、跟踪、回访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针对每名失依儿童的不同处境和情况量身订制不同的救助方案。对内,发动本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女检协、退休检察官等30余人加入救助队伍;对外,联合公安、教育、妇联等8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刑事案件失依儿童救助联动机制的试行意见》,民政局为失依儿童办理孤儿、低保等保障开设绿色通道;妇联将失依儿童优先纳入六一慰问、年终慰问对象中;团区委联合检察院为失依儿童开展了“缤纷冬日”“快乐夏令营”等活动;教育局将失依儿童纳入“经济困难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杂费的减免上优先予以考虑。多方联动,发动社会力量解决失依儿童生活失助、学习失教、精神失爱等问题。3年来共救助失依儿童43人,提供资金、心理、助学等帮扶160余次。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