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助失足少女生活走上正轨
2018-01-22 13:55:00  来源:常州晚报检察在线

   2017年10月,时隔三个月后,小美(化名)再次走进天宁区检察院,借着帮教的机会给一直帮助她的检察官姐姐化了个美美的淡妆。看着这个笑容甜美脸上带着婴儿肥的女孩,很难想象她和半年前那个桀骜不驯抵触帮教的不良少女是同一个人。从涉嫌犯罪被拘留,到怀揣梦想靠自己的双手赚钱生活,这个十七岁女孩的生活重新走上了正轨。

  附条件不起诉,女孩有了正常生活的机会

  今年6月,小美因涉嫌犯罪被移送至天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未满18周岁本应该在校园中健康成长的女孩,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原来,小美于三四年前认了一个哥哥小刚,半年前,小刚因诈骗被警方追捕,在逃跑过程中他找上了小美。出于所谓的兄妹义气,在明知小刚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小美仍为其提供了躲藏的处所。最后,小刚落网,小美也身陷囹圄。

  经依法审查查明,小美的行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

  “她犯罪情节较轻,年纪又小,有悔罪的表现,我们也希望能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天宁区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小美附条件不起诉,进行为期半年的考核,考核期内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就不再起诉。

  女孩的抵触和母亲的不配合,给检察帮教带来困难

  在被拘留的第一天小美曾经哭过,觉得自己很委屈,为什么犯了错不能给改正的机会就要把她抓起来?这样的小脾气一直持续到小美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感觉人生没什么希望的她抗拒去“新希望”基地参加帮教活动,不接检察官电话,也不愿意学习法律知识或参加公益劳动。

  为了解除她的消极情绪,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小美母亲沟通,试图从亲情关怀的角度让小美重新振作。然而由于小美的父母离异,她虽然跟母亲一起居住,但母亲对她疏于管教,认为小美的所作所为是给自己丢脸,对于检察官的来访更是直言“你们把她抓走吧。”

  这下可愁坏了小美案件的承办人周婷,“这样下去肯定不行,她不配合帮教活动,表现不好,万一再违法犯罪,肯定要被起诉的,那之前为她争取的不起诉决定都白费了。”

  陪她聊天、带她读书,用姐姐的身份和她交心

  在与小美家人沟通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的情况下,周婷亲自前往小美家中拜访,了解她的生活状态,得知小美亲情关系淡薄,也没有多少朋友。家庭破碎,母亲忽视,缺乏正确引导的小美过早放弃了读书的机会,她在初二就早早辍学开始混社会。今年3月小美与母亲发生了剧烈争吵,并一气之下搬离了家中,案件也是在这个阶段发生的。

  承办检察官在了解这些情况后,便开始采用朋友的态度与她相处交流。“她一开始不接我电话,我就给她发短信,问问她最近的生活状况,提醒她在外注意安全。发了几次后她开始回我短信,我们就互加了微信,看到她发朋友圈,也会留个言。”

  渐渐地,小美向这个检察官姐姐敞开了心扉,遇到想不通的问题也会主动和检察官沟通,询问意见。此外,检察官还给她安排了定期的心理辅导,每周还组织小美和其他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一起参加“思想朗读者”的读书活动。“我会陪她一起看书,然后和她一起分析书中的人物故事,谈谈感受。后来的帮教活动她都很积极地参加。”

  女孩找到了工作,母女关系也有了缓和

  “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小美在拿到第一笔工资后,第一个就在微信上和检察官姐姐说了这个好消息。原来,一个多月前,小美在检察官的鼓励下去到了一家化妆公司学习美妆、美甲。“她去学习之前也问过我的意见,我当时就鼓励她去,学习不好没关系,能学一门手艺以后能自力更生也不错。”周婷说。

  近日,小美还借着回检察院参加帮教活动的机会,带着她的化妆装备找到了周婷,给她化了个淡妆表达谢意。

  周婷说,小美这次来参加帮教活动是她妈妈送来的,询问中,小美也表示和妈妈的关系缓和了很多,平时也不吵架了,能和平相处。“她妈妈对我们检察官的态度也改善了很多,还和我们一起鼓励她好好学习,改正错误。”

  编辑:王静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