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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机关 开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04-26 15:10: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检察院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我们举行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通报2015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目的是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面,我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各位作一通报:

  一、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

  2015年至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4件95人,批准逮捕41件68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22件243人,提起公诉98件178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犯罪类型较为集中。我国刑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了7个罪名,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类,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起诉人数的75.84%。

  2.所涉商标普遍知名。在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绝大部分侵犯的是著名商标甚至是驰名商标。如“五粮液”酒、“贵州茅台”酒、“中华”香烟、“南孚”电池等知名品牌,还有“卡地亚”首饰、“奥迪”汽车安全气囊等多个国际知名商标,横跨多种商品种类。

  3.危害食品安全多发。在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中,涉及食品类犯罪较多,如茅台、洋河、五粮液酒和太太乐、家乐调味品等。此类案件具有复合性和牵连性的特点,在侵害注册商标权的同时,还可能侵害食品安全,涉案人员往往既无卫生许可证,也无基本的卫生消毒工序,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采购原料,粗糙加工后销售,危害性极大。

  4.网络侵权日益增多。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借助网络实施犯罪。随着网络电商平台应用的日益广泛,犯罪主体充分利用淘宝、QQ、微信等媒介完成采购、销售等全部犯罪行为。另一类是以网络知识产权作为侵权客体,如“私服”“外挂”程序、手机APP侵犯著作权、非法深度链接等案件,这种犯罪也往往借助于网络进行。

  5.判决结果多为轻缓。2015年至2019年,我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生效判决122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单处罚金的共计91人,占判决总人数的74.59%。

  二、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聚焦主业,完善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

  1.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机构,建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调查研究、犯罪预防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如新北区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专门办案组,出台《知识产权刑事专业办案小组工作规则》,由1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组长,配备1名年轻干警和1名辅助人员,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办理、专门审查,围绕专业化办案、专业化服务、专业化预防打造了知识产权保护“三专”工作模式。

  2.建立健全重点案件跟踪办理机制。市检察院制定《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请示、汇报、备案工作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掌握全市案件办理情况,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派员同步提前介入,专人跟进联络,提出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的指导意见,帮助基层院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严格把关。

  3.细化办案规范。天宁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认真调查研究,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管辖、权属证明、鉴定意见、对雇员参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处罚等难点问题,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审查标准化指引》,切实规范知识产权类案件办理流程,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措施,提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1.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盗版、假冒、冒充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努力降低维权成本,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就案件难点、取证方向等尽早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案件的高效侦破。如钟楼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行为,提前介入期间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侦查方向提出5条意见,明确要求区分非法制造与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调查犯罪嫌疑人以往是否存在销售此类商标标识的情况以及通过支付宝交易记录查证商标标识来源,成功锁定了案件争议点,夯实了证据基础。

  3.规范量刑建议制度。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可能事关企业生死存亡,更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对此类犯罪务必做到罚当其罪。检察机关一方面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复社会关系,一方面精准运用量刑建议权、法律监督权,依法对该类案件中罚金刑及缓刑的适用与执行进行监督。如新北区检察院办理的蒋某某、包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因被告人蒋某某在另外类似案件被取保候审期间犯本罪,该院提出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三)多方联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一体化衔接

  1.打造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心。市检察院在常州科教城设立“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中心”,溧阳、武进、新北等基层检察院依托各自辖区内的科技产业园区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心,加强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案件专人专业办理机制、专家咨询机制等制度建设,打造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立体维权体系。

  2.推动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建设。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联动民事与刑事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内设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衔接配合,完善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充分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3.推动执法机关横向一体化建设。与法院、公安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将各单位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执法信息和工作数据全程全部联网共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两法衔接”,实现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轮驱动。

  (四)延伸触角,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果

  1.强化以案释法。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作为听庭评议的重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2.扩大社会宣传。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社区的宣传和咨询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溧阳市检察院建成知识产权保护展厅,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护航企业发展方面的成果,让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新北区检察院通过“抖音”推出知识产权主题小视频,以案件情景再现、检察官说法等方式向公众传递知识产权知识,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习惯。

  3.送法进企业。运用多种方式向企业提供定制法治服务。新北区检察院在全国高新技术百强企业梅特勒-托利多(常州)测量技术有限公司和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嘉壹度”分别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检察点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青年服务站,扎实推进检企共建。天宁区检察院加强与工商联协作,积极开展“检务进商会”活动,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等为题开展专题讲座,以点带面地对相关罪名、风险点进行讲解,帮助企业家们防范风险、化解危机。

  三、下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工作计划

  (一)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惩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坚持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把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为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坚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尤其是事关国家利益或形象、直接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二)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完善网络平台,便利控告申诉途径,认真听取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律师的意见,发现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进一步健全与公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和移送、重大案件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常态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共享机制,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

  (三)加强综合治理,突破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瓶颈。建立企业司法诉求听取反馈机制。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听取保护知识产权的诉求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遇到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和相关问题。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等方式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主题,深入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增强企业家知识产权法治意识和企业人员依法从业意识。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办案专业化精细化。进一步加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专业化建设,定期对办案人员进行培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办案能力,努力培养一批善于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型、专家型检察官,高质高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常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专业化保护力度,切实服务保障我市创新型名城建设,努力为我市科技文化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