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通报
2023-11-09 15:52: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  作者:常州市人民检察

  大家好。今天,我们与市妇联同志一起,共同发布7件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是面向全市征集,“精挑细选、优中选优”产生的,既有对涉罪未成年人惩戒帮教的案例,也有对遭受犯罪侵害未成人救助保护的案例;既有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问题,也有监护人监护侵害问题。检察机关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联合妇联等部门逐案分析犯罪原因,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和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本次发布的7件典型案例分别是:

  案例一:朱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主要体现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问题。溧阳市检察院根据家庭监护缺失的不同类型,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对同案的4名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行“临界预防”,帮助“问题孩子”回归正途。同时,通过制发法治教育建议函,以司法保护为基点,协助学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校园安全防控机制,营造家校合力、检校共建的良好氛围,实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的协力共向、有机统一。

  案例二:梁某甲故意伤害案,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金坛区检察院在办理监护侵害案件、对待“问题父母”时,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更没有将监护人监护资格“一撤了之”,而是全面调查未成年人家庭情况,系统评估监护问题,对监护侵害人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并进行监护能力动态评估,尽力修复未成年被害人原生家庭环境,监督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同时,通过多部门协作,积极推动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培养稳定、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人才队伍,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案例三:姜某某盗窃案,突出“融合式监护监督”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引领作用。武进区检察院开展全面社会调查,及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教育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训诫,向监护人送达《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探索创新监护监督人制度,重塑未成年人健康家庭环境。同时,针对调查发现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问题反向追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诉源治理,堵塞监管漏洞。

  案例四:郑某某、王某某强奸案,积极探索双向分类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行为偏差往往与成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方式密切相关。新北区检察院注重双向指导、帮教结合,既注重教育引导未成年被害人,又注重对监护人及其他近亲属的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在双向教育指导中促进亲子关系改善、家庭环境融洽。同时,强化部门协作,依托社区、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阵地,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案例五:姚某某盗窃案,体现多元帮教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共助失足少年重新启航。天宁区检察院通过府检联动、检校联动,围绕家庭保护进一步实现“综合帮教”,确保涉案在校生的就学就业权,让家庭教育指导的成果真正“看得见”。同时,还联合多部门建章立制,明确“五步工作法”,构建“一站式”协同联动格局,辐射至基层社区,打通家庭教育指导“最后一公里”。

  案例六:杨某某盗窃案,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履行监护职责,体现家庭教育指导刚性。钟楼区检察院立足办案职能,将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纳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约束力和执行力。通过与妇联、关工委、社会公益组织等通力合作,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社会化支持体系,形成多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格局。

  案例七:李某故意伤害案,体现精准施教,家庭教育指导纠偏归位。经开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根源对监护侵害人开展训诫,指出其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亲子教育方法不当等问题,重点围绕“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展开家庭教育指导。通过“面对面”地辅导课程指导监护人改变教育观念、扭转不当监护行为,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行为偏差问题进行心理干预,最终达到家庭教育纠偏归位的工作目标。同时,通过规范机制、建立阵地、培育队伍、加强宣传,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监护侵害行为的发生。

  以上为本次发布的7个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通报完毕。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