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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检察+网格”矛盾快化解
2020-09-04 09:2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2020.9.3江苏检察  作者:孙忠玲 谢婷婷

  “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了!感谢检察官和网格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了持续近五年的矛盾纠纷。近日,常州市金坛检察院以开展“检察官进网格”工作为契机,在办理一起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时,承办检察官携手社区网格员促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楼下楼上

  现任涉嫌故意伤害前任

  在一幢两层楼的私房里,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与丈夫顾某某居住在一楼,被害人陆某某(系顾某某前妻)居住在二楼。2019年3月5日下午,顾某某因二楼有儿童玩耍声音过大影响其休息而与陆某某争吵,随后马某某也与陆某某发生争执并推搡。其间,马某某用垃圾桶砸向陆某某,致其左侧颧弓骨折,左侧颌面部皮下血肿。经鉴定,陆某某所受之伤属轻伤二级。案发后的一年内,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无果,遂以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之初,马某某坚决不认罪认罚,辩解自己没有伤害故意。陆某某也愤愤不平,反复要求从严惩处马某某。检察官认为本案证据确实、充分,能够证明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然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检察官严格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探索解决方案。

  网格参与

  携手协调促和解

  经调查,陆某某与顾某某在2016年起诉离婚时,这幢两层楼私房的二楼被判给陆某某,一楼被判给顾某某。同年,顾某某与马某某再婚并居住在一楼,从此两家矛盾纠纷不断。至今,房产证上仍是陆某某与顾某某共同共有,双方均不能单独对外出售该房产。陆某某表示自己也不愿意与对方住在一起,如果马某某和顾某某愿意出售一楼,其愿意购买。

  检察官利用“检察官进网格”工作平台,找到该社区的网格员参与调解工作。网格员以社区工作者更加贴近群众的优势,拉家常、耐心劝。马某某、顾某某也表示与陆某某住在一起难免日后再起冲突,只要陆某某谅解马某某,便同意出售一楼。发现和解的契机后,检察官进一步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示证据,摆事实,讲道理,充分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邀请网格员从中协调,直到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跟踪监督

  公开宣告不起诉

  和解协议达成后,顾某某将一楼出售给陆某某,陆某某放弃了索赔医疗费,也谅解了马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

  陆某某、顾某某去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却被告知二人被法院判决离婚,不能直接变更,需到法院提起变更之诉。双方遂向检察官寻求帮助。检察官联系当年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解释说明情况并希望从快办理该变更之诉。法院在陆某某提起变更之诉后一日内调解结案。

  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马某某取得被害人谅解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理情节,该院拟对马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进行不起诉风险评估,及时跟踪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督促马某某一家尽早搬离,消除了影响不起诉效果的不稳定因素。

  2020年7月10日, 马某某与陆某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7月21日,该院邀请网格员、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辩护人等参加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马某某与陆某某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友善相处,同时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联合社区网格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表示由衷的感谢。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