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例文玩领域系列诈骗案
2017-12-13 12:41: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被告人段某某、许某某、周某某等人单独或伙同成立三家公司,招聘多名业务员进行文玩收购业务,业务员通过网上发帖、打电话、微信等方式寻找欲出售文玩的被害人,谎称只要经过检测符合公司收购条件就可以高价收购被害人的文玩,诱骗被害人到事先已串通好的检测机构做检测,由检测机构出具不符合收购条件的检测报告,并以检测报告不符合收购条件为由拒绝收购被害人文玩,以骗取被害人检测费,涉案金额达到243.7万元。经过一审、二审,该系列诈骗案的62名被告人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刑罚。

该案是江苏省首例文玩领域系列诈骗案,案件被害人多达150余人,涉及全国29个省市,案件的办理对全市乃至全省团伙性诈骗案件的办理具有指导意义。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充分履行提前介入、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检察职能,做好对被害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为被害人追回损失107.9万元。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挽救了一批误入歧途的青年。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诠释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内涵。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