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终于有人照顾了
2018-01-23 14:0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牟维熙

   福利院的环境很好、饭菜也好吃,女儿好几年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了。”2017年5月3日,在潘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庭前一天,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终于帮10岁女孩思思(化名)找到了“家”,潘某十分感激检察院的工作。

  潘某今年37岁,曾因盗窃多次被判刑。2015年9月,刑满释放不久,本来可以重新做人的潘某却因为没有一技之长迟迟找不到工作,看着女儿一天天消瘦,潘某又动起了不劳而获的念头,去人家家中偷了手机、电脑。2017年1月,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承办人杨剑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潘某总是带着女儿一同来检察院接受讯问,而他的女儿每次都一言不发,便主动问起了潘某的家庭现状。杨剑得知,潘某早就和妻子离婚,儿子由前妻抚养,女儿由他自己抚养。由于种种原因,女儿属于智力发育迟滞,现在已经十岁了,仍旧不怎么会开口说话,所以没办法上学,又因为没有其他亲戚在这边,潘某不管去哪,都必须带着女儿。而潘某投案自首,也是因为被网上追逃无法带女儿去外地看病。

  得知这一情况,杨剑考虑到由于潘某有多次前科,这种情况依法一般不判处缓刑,到时候他的女儿肯定需要另找人照顾。为了让小女孩尽快找到监护人,杨剑让潘某立即回家联系前妻和父母亲友。“我们没想到的是,潘某的家在大山里,他压根联系不上前妻和父母亲友。我们既要依法对潘某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也要同时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保护工作,因此只好由我们检察院牵头,公检法三家一起与本地的福利院进行协商。”

  为了留出足够的时间落实好这一问题,杨剑把起诉时间定在了案件办理期限的最后一天。经过2次与区福利院协商,终于在开庭前一天落实了潘某女儿的抚养问题。5月3日,为了让潘某安心服刑,杨剑带着潘某父女在开庭前一天先去察看了福利院的居住环境,还吃了一顿午餐,潘某对检察机关的安排非常感激。

  2017年5月4日当天开庭时,潘某当庭表示自己现在最大的愿望是刑满释放后把女儿接回来,好好工作赚钱,让女儿的病能够尽快好起来。最后,经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