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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1-01-05 14:14: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检察院

  陆某某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5年间,陆某某以其注册成立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载体,伙同周某某等人从事违法放贷业务。通过设置保证金、“砍头息”、隐瞒还款、借新账还旧贷等形式恶意垒高债务数额,并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11份,涉案金额达484.5万元。

  【案件办理情况】

  2017年7月,新北区检察院根据当事人举报,对陆某某所涉民事诉讼开展全面调查,发现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同时还涉嫌刑事犯罪。新北区检察院及时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并展开联合调查。新北区检察院通过“常检云”大数据平台对陆某某所涉民事诉讼案件逐一审查,将陆某某本人和其亲属、朋友等银行卡的上万条流水明细进行对比,总结其借款敛财套路,查清其虚假诉讼的事实。新北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法院审查后全部采纳。2018年11月,陆某某因妨害作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9年7月,因群众举报,公安机关结合新北区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情况,以陆某某涉嫌诈骗罪再次立案侦查。目前,陆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由新北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

  为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新北区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资源共享、联动办案的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外围调查取证后,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及时固定证据,为民事监督和刑事打击奠定基础。与此同时,新北区检察院积极引入信息化调查取证手段,利用大数据平台整合数据,为案件突破提供便利条件。在监督方式上,该院兼顾效率与公平,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等多元监督方式,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