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案例:曾某某等五人诈骗案
2017-12-07 12:39: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59月至201511月期间,被告人曾某甲、曾某乙、曾某丙等人,经预谋分工,先在“淘宝网”店铺购买商品,然后假装交易有误,让被害人取消交易,然后谎称自己的支付宝因为被害人违规取消交易被冻结,发送网上下载的假的“支付宝冻结图”给被害人,并让被害人提供手机号码,在取得被害人手机号码后,被告人用事先租用的改号软件(在改号软件中预先设置在被害人手机上显示淘宝官方客服电话),拨打电话给被害人,冒充淘宝客服工作人员解决所谓的支付宝被冻结的问题,且谎称被害人因违规交易可能被查封店铺,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又问被害人索要“QQ”号码,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号“QQ”添加被害人为好友,谎称通过“QQ”远程操作帮被害人解冻支付宝,让被害人同意远程操作,在被告人远程操作被害人电脑中的支付宝后,同时被告人在西安绝顶人峰网络科技公司“3YX游戏平台”生产代付二维码,通过“QQ”将充值二维码给被害人,捏造要重新提交保证金、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解冻账户资金、参加淘宝活动等理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扫二维码代付,从而被害人的钱款进入了被告人的游戏平台账户,其中一部分钱款直接被转移至被告人拥有的支付宝账户;另外被告人在操控被害人电脑时,若发现被害人的支付宝可以贷款,则谎称需要重新核实被害人身份以及参加淘宝活动等理由,让被害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确认,贷款成功后相应的贷款进入被害人的支付宝,被告人又捏造前述相关理由,将被害人的钱骗走,最后向被害人谎称店铺恢复正常了。在骗得被害人钱款后,被告人通过“3YX游戏平台”账号,购买了大量的游戏点卡,并将卡号和密码发给事先联系的专门负责卖卡的袁某某,袁某某收到卡号和密码后,将相应的钱款打入被告人指定的银行黑卡上,被告人取款进行分赃。被告人陈某某向被告人张某某租用服务器并购买改号软件,张某某为陈某某提供改号软件网页维护等技术服务,陈某某直接向被告人曾某甲、曾某乙等人提供改号软件的账号并收取相关的费用。被告人曾某甲、曾某乙、陈某某等人共实施诈骗49起,涉案金额2881983.9元。其中,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全案参与;被告人曾某甲伙同吴某某采用上述手段先后诈骗16起,涉案金额1274877元;被告人曾某乙伙同曾某丙、曾某丁等人,采用上述手段先后诈骗33起,涉案金额1607106.9元。被告人曾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曾某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曾某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陈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一审判决后,五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冒充淘宝官方客服,对淘宝网店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店主同意其利用QQ软件远程操控店主电脑,并将店主支付宝上的钱财通过购买游戏点卡转移,属诈骗行为。随着网络购物人群数量日益增长,支付宝、阿里旺旺等支付平台逐渐成为犯罪分子进行诈骗的编造理由,该案便是利用支付宝支付失败的名义来实施诈骗,换句话说就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实施诈骗,受骗者涉及面广,造成损失较大。该案办理后,承办检察官接受媒体采访,详细介绍骗子们的新“伎俩”,警示群众在网络上购物或者其他行为时,涉及到财产处理时应保持谨慎态度,对个人信息也应有保护意识,防止掉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编辑:潘登